根据湘潭市雨湖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学校选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公司选区选举产生参加雨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为做好本次选举工作,希望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细则》等,熟知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学院成立选举工作小组,由王鹏飞、周少武任组长,李宁任副组长,欧青立、吴笑峰、吴亮红、李仲宇、肖建刚为成员。学院选举工作小组在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选举工作。学院选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选举的日常工作。
三、选民登记及资格审查
(一)审查选民资格
依照法律规定,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二)选民登记
1.2016年9月23日—26日为学院选民登记时间。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选民登记,年龄的计算以雨湖区的选举日为界限(本次雨湖区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10月25日)。凡于今年10月25日前年满18周岁(1998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出生)的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
2.选民登记是采取学院主动登记和选民主动登记并举的办法,即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院在党政办和学工办分别设立选民登记处,方便教职工和员工主动前来登记。凡在校居住的学院职工家属,由职工本人负责通知登记并参加选举。
3.各登记处在登记时要严格按《选民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而且严格政策规定,保证全面准确,力求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4.9月27日依法公布选民名单,并将《选民登记表》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四、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
1.根据推荐提名要求,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汇总情况后报雨湖区人大选举委员会确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并于10月10日前在选区公布;再次征求意见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0月18日前进行网上公告、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个人情况。
2.10月25日,学院召开选民大会(地点另行通知),组织投票选举活动。学院各选民一律凭身份证进行投票。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选民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3人)。
3.投票结束后,汇总选票结果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学校选区选举结果经区选举委员会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公司党委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